我染了一头绿毛,彻底TomBoy风格化后,比之她的变化要厉害得多,她先没认出我,后来听我跟女朋友说话,才由中性的声音识出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她自然得好像我不只是她前任的好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今天我真好运。”我冲她抛了个媚眼。

        经过一两轮的社会毒打,再也不像过去大喇喇地称姐道妹,她身着墨绿海马毛毛衣,整个人温柔暖融融的,话题都是她抛的,我随口敷衍着答案,全心纠结要不要提公孙。

        公孙是我们的唯一的连接点。

        可直到面试结束,她手下的模特面试结束,她随口许诺有空约,我傻乎乎点头,我也没说得出口。

        电梯门合上,我没管时差,打了电话给公孙,他正在弄毕业论文,焦头烂额。

        国外念书,水平一般的都会念商学,这几乎留学圈是默认的,可即便是这样,他应付功课都有些困难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反应了一会,听筒里猛地传来纸张哗啦的合书声,难得大脾气地说,关我屁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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