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可能让出漫画的发行权。
就拿一拳超人来说,一拳超人的发行权就在《周刊少年Magazine》。
李朗只有创作权,创作漫画后只能在《周刊少年Magazine》发表。
而且不仅仅是漫画发行权,动画、影视、周边的发行权都在杂志社手中。
如果一拳超人要改编动画和影视,李朗没有任何发言权,具体如何改、版权的价格都由杂志社决定,他只能获得20%的利益分成。
李朗没有将《我的野蛮女友》在杂志社出版,就是担心发行权被夺走。
《我的野蛮女友》最重要的就是影视版权,如果发行权被杂志社夺走,即便真的火了,对李朗来说也没有太大意义了。
李朗皱着眉,将合同还给了松本菜。
“李桑,您对合约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?”松本菜在制定条款时,还是留了一些余地的,比如说稿费还可以增加到2万日元页,单行本分成也可以给李朗百分之十五。
只要李朗继续画,这些都可以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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