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关于合作,我们负责提供稿子,他们负责制作成册,然后发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至于赚到的钱,五五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觉得怎样?”

        合同还没签,他先回来跟媳妇商量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,之前谈的,是三七分,书肆七,作者三。

        书肆觉得,他们要承担印刷、纸张、场地、人工等费用,还要去相关部门走流程,也要花钱——在这个时代,书也是不能乱卖的,得交给相关部门审查,通过了审查,才能售卖,免得有人借机卖书宣扬那些不好的思想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么一通下来,书肆承担的成本不低,所以,应该拿大头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颜楚寻并没有同意三七分,觉得太低了,于是跟书肆的东家谈了又谈,谈了半天,最终才谈到了五五分。书肆的东家也是因为对这个故事太感兴趣了,这才勉强答应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然,这个合作,估计会崩。

        书肆的东家让人草拟了合同,准备与颜楚寻签,颜楚寻却说要回家先与内人探讨一下,再做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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