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不是什麽无稽之谈。
古代推行的是“一夫一妻多妾制”。
即一个男子只允许有一位妻子,但却允许有多个妾室的存在。
根据法令,妻妾虽然共事一夫,地位却是天差地别。
和正妻比起来,妾室几乎等同於货物。
正所谓“娶妻买妾”。
娶妻是正式的,要讲究门当户对,还要三媒六证。
买妾则不同,“妾合买者,以其贱同公物也”。
有的朝代甚至流行换妾、赠妾,这又被当成官员攀附、结交上官的常用手段。
妾室基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在家庭里被视为私有财产。
可以随意打骂、遣逐,就算被杀,按照法定,也只会处以流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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