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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原本漫不经心高挑着的眉尖,一点点落了下去。她依旧维持着双手抱胸的姿态,只是搭在臂弯处的手指,无意识地用力攥紧,深深掐进了皮肉里。刚才那句准备好的调侃,在喉咙里转了一圈,悄无声息地咽了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视线在林朝歌那双死死扣住许简后背的手上,安安静静地停顿了一秒。

        仅仅一秒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一秒里,只有娜塔莎自己知道心口掠过了怎样一阵尖锐的刺痛。无关输赢,也不关乎自尊。她只是无比清醒地意识到——林朝歌已经选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似乎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的追求一直在被拒绝。要知道从小到大,她还没有追过哪个女孩子这么用心过,这么困难过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她终于懂了,原来林朝歌心里早就住进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换做其他人,别说那个人心里住进了一个人,即便是和别人在一起了,只要她想追求,还没有她追不到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以前不是没想过被林朝歌一直拒绝的原因,甚至想过林朝歌可能只喜欢男孩子,所以她才一直没有太过激进,想给对方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接受同性之间的感情。毕竟除了性别这道门槛,论浪漫程度、论家世、论手腕、论资源甚至论外形,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人比得上自己?

        但她从来没想过,自己最大的对手,竟然是许简——那个永远清心寡欲、甚至在她眼里一辈子都不可能开窍谈恋爱的木头疙瘩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才不想承认这是一种强烈的挫败感,她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现在从胃里到心里都在反着酸。至少今天她也算有所收获,至少眼前这一幕解决了她一直疑惑的两大谜题:好消息是——林朝歌喜欢女孩子,坏消息是——林朝歌有了喜欢的女孩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从来不怕困难,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解决困难。以前她不确定,但是现在她确定了,确定了性向不是最大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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