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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那是个刚成立不久的小公司,规模不大,主要做文娱相关的产业,一定程度上也是工作室的性质。小公司的老板是宁知的发小兼死党,一个大她两岁的男生,海归富二代,与李林泽和方俞婧她们都是朋友,年初回的国,一到Z城就风风火火开始自立门户。

        宁知给那家公司投了钱,但金额不多,只是凑个数而已,这次帮忙亦是顺便,一方面是为了加学分,另一方面也是太闲了没事干,要找点活打发时间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群人原生家庭都不错,有试水的资本,都不用开口找家里要钱,筹集原始资本简直轻而易举,自己就能掏出来,失败了都无所谓,就当是历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明舒听着,说:“那也挺可以的,估计还不错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本质上还是没有多大关系的两个人,平常才吃过一顿饭见过几次,现下仍旧没什么可聊的,说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。

        隔着八岁的年龄差,明舒就没把宁知当正儿八经的成年人对待,在她眼里那小鬼仍是个没出学校的孩子,跟自己差了太远,因而谈话间更多的还是顺着对方的话说,没把宁知放在同一个高度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概是察觉到了这其中的细微区别,宁知又转过脑袋瞥向别处,不讲了,兴致缺缺。

        明舒没发现,觉得小孩儿就是那脾气,性格跟她头发一样炸毛,当是不愿深讲了,不喜欢被窥探太多,便识趣不聊那些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位调酒师先端来宁知的酒,一杯金色的马天尼,再送了一个小小的果干盘。

        明舒也有份,另外还有一小盘吃的。都是看她的面子上才送的,到底是自家老板的朋友,熟面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先前那位调酒师还在弄威士忌水割,正费力地搅动老冰块,干活有空的时候还会向明舒搭话,随便聊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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