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瞬间,他红了眼眶,为了岳彩之红了眼眶。

        曾几何时,书塾里的青梅竹马。夫子让他们朗读‘关关雎鸠,在河之洲;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’的时候,他总会不自觉的看向坐在他身旁的岳彩之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的她浓眉大眼,那时候的她粉黛未施,可确是那样的好看。

        看见流浪狗,她会给它们送吃的,看到书塾里有男孩子欺负长得丑的女孩,她也会上前制止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抵,就是这样的岳彩之,让她鬼迷心窍的喜欢了那么多年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人……终究会变。

        当一样自己过分喜欢的东西,总的不到的时候,心底便会产生一种憎恨。

        憎恨到嫉妒,再到变了人心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将她尸体带走,去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。那里山清水秀,鸟语花香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大概是他,能够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