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们现在是最强大的利器,我也不劝你什么,总之要想清楚了再做。”
“是!”
傍晚时候,吴畏阅兵,第一师一万多人;第一军三万八千多人,下辖三个师;另外六万人成立新一军,分为五个师。
此外还有一万五千多人的基因战士,一共接近十三万兵力。
基因战士的武器最是简单,依旧是短刃小盾,关键部位戴着护甲,再带上一把大手枪。第一师和第一军的装备要多个帽盔,还多出重火力武器。他们有坐骑。
新一军的战甲要稍稍多出几片,武器也是刀盾,同样配着一把大手枪。
实在是没有时间,尽管路平天纵奇才,却被各种条件限制住,毕竟是给好几支部队换装,只能勉强做到现在这样。
再有,鞋子、裤子、手套、背包四样宝贝经过一再改良,是现有条件下能够生产出来的最好的,比从大汉买回来的那些还要好。
阅兵结束,吴畏一声解散,看着士兵们快速回去宿舍。
这些兵跟以前的任何部队都不一样,他们擅长近战,所以即便去到边境驻防,也多是隐藏起来。训练了这么久的精锐,不可能送到炮弹下面等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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