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下你们俩应该知道本县衙的规矩了吧?”小小教训过二人之后,胡县令这才正式开始审案。“你们叫什么名字,今年几岁,家住何处啊?”
“小人名叫林渊,年**,幼弟名叫小虎,今年**……”男孩似乎想起了伤心事,欲言又止之际,眼底又蓄满泪水。
“家住何处怎么不说?”
“只因早年丧父,我们兄弟俩流落街头,无家可归。后来幸得清凉寺主持照顾,就借宿在那里……”
县令颔首,又问道:“你们可知自己所犯何事啊?”
男孩抬起头来,语气中满是委屈:“大人!小的当真没有偷他的玉佩!”
这个“他”说的便是跪在东面的原告潘仁贵,其父潘严官至锦衣卫指挥使在京兆府就职,而他自己则是个游手好闲,淫猥好色之徒。原本“贵人事忙”的潘公子,今日特意来县衙告状,为的可不止是玉佩被盗这桩事。
县令拍下惊堂木,说道:“你们俩是被潘府家奴人赃俱获押到衙门来的,还敢说自己没偷?光是冲这一句,就得赏你二十荆条!来人,上鞍马。”
衙役抬上一个四脚皮凳,凳面高耸,正是用来顶起受刑人的屁股。林渊被按倒在鞍马上,小腹压在凳面上被迫高高撅起双臀,两腿打直,还需踮起脚尖才勉强够得着地面,垂在鞍马前面的双手则被束带绑在了凳子腿上防止他抬起上半身。这“笞刑”和“教刑”的差别在于刑具,笞刑用木板、藤条、厚实的水牛皮带,教刑则用竹板、荆条、戒尺等较轻的刑具。
依律,教刑不可判罚得重过笞刑,需要时刻注意受刑的男童臀部的状况,又加之胡县令本就热衷于观赏男孩受笞责的样子,于是便定下规矩,每次男孩正式受责的时候,都要屁股正对着他接受惩罚。此刻就在他眼前,两名衙役各执一根细荆条,一五一十地在男孩的屁股上抽出细细的红线。
小虎哭了起来,嘴里含糊着:“不要……不要打哥哥的屁股……”林渊咬牙安慰道:“小虎别哭,哥哥不疼的。”嘴上坚强,可屁股蛋子终究稚嫩,荆条咬在皮肉上声音虽轻,鞭痕却实实在在地烧灼着。
二十下荆条很快打完,屁股上浮现交错的纤细肿痕,县令验刑之后,轻笑一声,说道:“方才你自称只有**岁,依我看,你是知道年满**才能动用笞刑,才故意谎报!”刑名师爷在一旁适时地补充道:“年龄不确准者,以身高试之,置刑架上,双脚着地则受笞。”县令得意一笑:“你听见了吧。方才所用的鞍马是笞刑刑架,你既然双脚着地,就有谎报年纪的嫌疑。等下再回话的时候,若有不实之言,本官可要用笞刑惩治你了!”
男孩急得快要落泪,赶忙否认道:“小人没有啊,我说的都是实话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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