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其实我早就安排好一些警察埋伏了。我们本来想要在下一个休息站就直接把他抓起来,但是没想到他们会在中途发生这种事情......。」

        都你的话就好啦。我心里这麽想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好啦,没关系。反正这也不是我该担心的,我现在只想回去警局里跟夏婉茵还有其他人做讨论。其他的我也不想管了,你们自己警方的问题,自己处理!我要的一直都是真相,不是看你们在那边互斗!对我来说,我并不在乎这些东西。如果,你能不能给出我真相的话,我会自己找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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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2016/09/1304:34:12四方对质开始。

        郭:我实在不认为会是杀人凶手是婉茵。我认为,这个组织里面还有另外一个人在C控一切。而且,这个人就是一切的幕後黑手。然而,我并不认为方检察官说的话是对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赵:我也同意。因为当时警方都在现场,所以那个引爆炸弹的人,绝对不是当时在车上的我们几个。因为,如果我们在车上引爆炸弹的话,我们根本不知道什麽时候郭至正会跳车,车子什麽时候会坠下悬崖,更不要说,如果按下启动开关的话,一定会被赵警官或是方检发现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季:而且就像方检说的一样,他其实有偷偷安排一些警察在附近。警方守着,然後现场的人还引爆炸弹的话,这样子做的风险太大了。我反而认为,有一个人,躲在室内,用遥控引爆的TNT。以红外线的发S距离来说,其实这是有可能的。高速公路附近也有房子,对吧?

        江:我也很同意阿俊的说法。如果我们有那个能力可以让炸弹在那个时候引爆的话,我们g嘛还要大半夜的上警察的车,然後让自己的嫌疑更大,还要担心时间对不对?

        方:我之所以提出现场有人犯案的理论,正是因为郭至正跳车这件事情。你们想,他是因为自己的饮料里也被下了安眠药,所以他不行了,赶快跳下车。假如不是现场的人的话,要怎麽确定他真的有把加料的饮料给喝下去?至少,这个案子一定有两个人犯案,一个人在现场看,另一个人在家里,也许用遥控、也许那个炸弹有计时、设定时间,然後在他要的、最好的时间内直接引爆TNT。

        郭:方检,你根本在胡说八道!又不是像DavidCopperfield那样的魔术师!就算是魔术师,也不可能确定他真的要跳下车啊!Ga0不好他根本没有喝那个掺有安眠药的饮料,更有可能,他来不及跳下车。这些都是不可确定的因素,就算现场的人负责确认他喝下去了,也不一定能够百分之百确定就能达到今天的状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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