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着不能比柳不致家的狗吃得差的原则,舒梵每天喂五顿,早晚灌一瓶牛奶,一日三餐外加下午零食和夜宵,吃什么不重要,先把量搞上去。
唐郁以为他是一时兴起,但也乐得有人投喂,每天吃得圆滚滚的,搬了个藤椅去小阳台晒太阳,像一只吃了肉骨头就皮毛光滑的狗子。也不挑食,给什么都很香地吃掉,带给舒梵一种莫名其妙的痛快感。
还挺招人喜欢。
这样的好日子过了五天,周末舒梵他们也许不放假,但食堂一定放假。在外面凑合了两顿后,唐郁提出,他可以尝试做饭,毕竟他妈做饭还挺好吃的,说不定自己也有天赋。
事实上,他没有。
唐郁他妈给他做饭的记忆要追溯到他还是个小屁孩,饿得快死了,又没死成,他妈那天突然心情好,随便给他煮了个面,就放了油盐醋,坨成一堆,他用手抓着往里塞,舌头都差点烫熟咽下去。
在煮出一团乱七八糟的东西后,手背成功烫出几个泡,舒梵无语地接过烂摊子,他虽然也不会,但好歹是见过猪跑的那一类人,弄出来的面条卖相欠缺味道却过得去,算是打响了自力更生的第一枪。
唐郁则转溜着眼珠子,表面焉头焉脑实际内心乐开花地捧着自己的爪子去冲水。逃避家务是人类的本能,必要时可以使用一定的手段。
可是把种在土里的大蒜当郁金香种子买回来这件事,还是隐隐让两人崩溃。起初唐郁美得不得了,觉得自己家生活水平上来了,没事就提溜个小水壶去“浇花”,浇了一个星期,冒了芽出来,两人还没有引起重视,直到后面长出了一头漂亮的蒜苗。
舒梵买了块腊肉回来炒了它,唐郁怒吃两大碗米饭。
日子过得鸡飞狗跳,唐郁也滚回学校继续上课,舒梵依旧三天两头被班主任打电话来告状,他照例敷衍过去,扭头就回去揍小孩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