却见依稀彷佛她在水的中央
客厅里只剩歌声回荡,欢欢和她妈妈一样都有副好歌喉。
大家都仔细聆听着。
她,红了眼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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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手并肩,走在回家的路上,对……回家,他们真正的家。
将欢欢暂时留在厦人公寓,毕竟十年没住过的家,是该好好的整理一下。
背着吉他,本身就会招来路人的注目,何况那张脸是这麽的熟悉。
旁人议论纷纷。
「看来就算过十年,我家老公依然这麽有魅力啊。」调侃。
压低头上的鸭舌帽,无奈看了身旁的小nV人一眼。见她仍是笑得一脸开心,挑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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