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着她洗漱的功夫,他堂而皇之地坐到她的书桌前,悠闲地转了两圈椅子,打量她的房间——

        粉白色相间的床头柜、书桌、衣柜,显然是一起定制的,就连蚊帐和床单被套也是淡粉色。嗯,还有她刚刚穿着的棉拖鞋,也是粉色的兔子头图案。

        透明的书柜里面放着她看过的和散文,和其他一起杂七杂八的书籍堆放着。程璧强迫症犯了,忍不住打开柜门,按照书本的高低和厚度开始排放。收拾完书柜,又顺手把桌面上乱放的杂物都归整起来,一时间,他顿感神清气爽。

        明珏刷牙洗脸的功夫,一出来,感觉书桌就变得有些许陌生。她看了一眼程璧,后者得意地挑眉道:“坐着无聊,帮你简单收拾了一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她走过去,仔细看了看,嗯,这人多少是有些洁癖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在他宁城的公寓里,他的东西也分门别类放得很整齐——虽然随着她入住,隐隐有自由发展的趋势——但是他依旧还是那个爱干净、爱整洁的程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程老师越来越有家庭煮夫的潜质了呢。”她跳到他身上,被他一把托住,贴了贴嘴唇,“以后我赚钱养家,你貌美如花好不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程璧忍俊不禁,亲亲她的脸:“恐怕不行。小猪那么可爱,怎么舍得放她出去独自打工呢?还是要和她一起分担才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明珏看他光下的脸,越看越稀罕,忍不住又亲了几下,才从他身上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穿什么衣服?”他好像是这房子的主人一般,非常自然地打开了她的衣柜,问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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