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……我以为你们是青梅竹马,你上次不是说你认识他十七年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十八年了。」我纠正,「因为我们是兄妹啊!」

        「喔……」他搔搔头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但我喜欢的人确实是我的青梅竹马,跟我同年,现在就读设计学院。」

        「你为了他追到大学来啊?」他问,语气中有着惊讶,我想任谁都会惊讶吧?这样的行为很蠢吗?我觉得,我是因为Ai情而勇敢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对啊!因为我……我真的很喜欢他。」再怎麽想也想不透,到底为什麽我会喜欢上含羞草这样冷漠的人,可是喜欢就是喜欢了吗?哪有将感情收回的道理?况且如果感情这麽容易的收回来,那世界上就不会有人因为失恋而自杀的案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「那对方呢?」他又问。

        「对方他……他根本就不理我……」一想到含羞草的冷漠,我嘴里的那口汉堡突然间失去味道,变得好难吃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讨厌单恋,真的好讨厌。

        凯翔的表情变得很古怪,我不禁问:「怎麽了?」

        「没……因为……老实说,你是个开朗活泼的nV孩,很少男生会不喜欢的吧?就算没有喜欢上,但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好感存在吧?他都没有吗?」

        我摇摇头,表情越来越失落,「我很确定他不喜欢我,好感的话……应该也没有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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