卡里的钱所剩无几,林绛临时落脚的酒店只能基本满足“住人”这一需求。电水壶是她自己买的,质量一般,烧起水来动静大得仿佛狙击炮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幅场面要是被李词看见,他大概只会评价两个字:活该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绛确实是活该,但她是个打碎牙和血吞的性格,咬死也别想从她嘴里听见一句后悔,可今天她坐在这个四四方方的小屋里,突然就觉得很累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怕自己生活的落魄,她也不怕被人自己她的落魄,但她最怕这份落魄不堪被顾岑柯看见。

        哪怕他并不在意。

        算起来,她跟他真正认识还是因为李词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五年前的九月,新生开学,礼堂里林绛站在台上做新生代表发言。电影学院从来不缺漂亮姑娘,但那天学校论坛照样被她霸屏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,林绛光芒万丈,是风云人物。

        典礼结束,李词抱了一捧花在后台等她,说是欢迎她入学,林绛认为这个举动实在太浮夸了,为人还是应该低调。但李词从小到大都是个很浮夸的人,他们俩能玩到一起去,全仰仗林绛脾气好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不辜负他心意,林绛只好捧着这束花在全校最热闹的一天“招摇过市”。她以为这就算是结束,结果李词拉着她一转身朝校外走,通知她还有个饭局,并且她是主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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