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这么一手功夫,杨鸿儒完全可以在两军对垒的时候阴对面一把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巫祭就可以这么牛批吗?老天爷的亲儿子就是这待遇?

        把死掉的兔子往花木兰的筐里一扔之后,俩人继续往林子里边走。光打兔子能有几两肉?不打几只大型动物绝对不够一幢壮汉们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杨鸿儒的计划里边,如果能打到一头大野猪就好了。一头成年野猪少说300斤重,只要打上这么一头就足够全幢开荤了。平均每人能分到一斤多猪肉,绝对能让这帮家伙美滋滋十天!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士兵们是不缺肉食的,不过他们从家带来的都是肉干。肉干这东西挺硌牙的,就算煮成汤都难改硌牙的属性。肉干再好吃也不是一熬之后软糯可口的猪肉的对手!

        花木兰的父亲木兰山就是一个好的猎手,小花木兰从小就耳濡目染,对追逐猎物十分在行。花木兰顺着蛛丝马迹便找到了野猪的活动痕迹--野猪喜欢蹭树。

        杨鸿儒跟着花木兰还真的找到了一个野猪家族,出现在他面前的一共十三头野猪,四头成年的野猪带着九头仔猪在此生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错不错...打死一只大的就够了!”杨鸿儒呵呵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花木兰却不像杨鸿儒那么轻松,野猪可不是兔子那样无害。在猎人口中,一猪二熊三老虎,四狮五狼六豹子。野猪的危险性在猎人们那里是第一位的--主要是这玩意不讲武德,从小的时候就开始修炼金钟罩铁布衫。

        野猪之所以蹭树就是想把树脂蹭在身上当保护层,同时增大皮肤的角质层。一头三百斤重的野猪,身上少说得有七八十斤的铠甲层。农村的土枪都不一定能伤害到野猪,更别提弓箭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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